业主论坛



 
 
标题: 开发商应承担房价大起大落责任 贬值需补偿
肚子疼
新手上路
Rank: 1



UID 1403563
精华 0
积分 0
帖子 6
阅读权限 10
注册 2008-7-18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8-1 11:28  资料 文集 短消息 
开发商应承担房价大起大落责任 贬值需补偿

  很多人将开发商看作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,但最近在北京的一处楼盘,一些业主却开始集资向开发商送旗、送匾额。这源于远洋一方(楼盘资料 价格 业主论坛)开发商最近的一项承诺:2007年9月22日~2008年6月30在该项目成交并正常履约的客户,均可获赠价值1500元/平方米精装修;若业主自行装修,凭装修材料发票,可由开发商代付600元/平方米的装修费用,即“品质全面升级计划”。 



  开发商应承担房价大起大落责任


  随着楼市的持续低迷,有不少的购房者,被深度套牢。于是,全国就出现了另类维权、断供和集体退房等事件。为避免买卖双方矛盾升级,北京远洋开发商则以“回馈业主”的方式,向老业主给予一定的补偿,此举得到了购房者的普遍赞同。


  从现行法律安排以及商品交换契约来看,房价下降的后果当然由购买者独自承担。正如有论者所讲:“要是买东西都兴反悔,那股票跌了是不是也应该联合起来找证监会、上市公司、证券公司去讨说法呢?”


  不仅业内专家和社会舆论都公开亮明不支持购房者得补偿的观点,开发商更是旗帜鲜明举双手反对。然而,笔者觉得,从开发商的责任、整个房地产行业稳定、维护开发商形象等视角来看,开发商应给购房“吃套者”,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。


  一方面,开发商应承担房价“大起大落”的责任。对于国内部分城市的房价大幅度缩水,与房地产开发商脱不开干系。因为,开发商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,掌控着绝对的定价权,换言之,房价由开发商随意张口,而消费者只有被动接受。正是由于开发商不是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,来合理核定房价,所以,才造成目前的房价普遍“跳水”。


  另一方面,开发商补偿购房者损失可以维系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开发商、购房者和银行之间,是一荣俱荣、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。如果任由房价的迅速下滑,购房人出现零资产、甚至负资产现象,就会有业主选择断供。银行即便收回房屋,还是要以其他方式重新推向市场。这将增加市场供应量,造成房价持续下落,形成难以遏制的恶性循环,从而危及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态势。


  最后,关乎开发商的诚信和自身形象。如果房价在短时期内大幅度缩水,这不仅有损开发商的诚信,更涉及到开发商自身形象问题。


  此外,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,由于房价下调而给业主 “回馈”的现象,今年3月就开始出现,深圳、北京、武汉、东莞等城市都有,这也证明了开发商补偿购房者是可行的。
顶部
没有结果
新手上路
Rank: 1



UID 1411461
精华 0
积分 0
帖子 28
阅读权限 10
注册 2008-7-24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8-1 13:24  资料 文集 短消息 
Re:开发商应承担房价大起大落责任 贬值需补偿

真的可以补偿吗?能补偿多少啊?
顶部
 
 
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08-12-4 10:53


清除 Cookies - Archiver - WAP - 房地产门户-易居网
copyright © 2008 Eeju.com Limited, All Rights Reserved

Processed in 0.956860 second(s), 7 queries